受疫情影响,很多中小微企业备受压力。
好在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国务院会议:一是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将带领大家解读下这个政策!
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这是临时性的政策,不违背法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有权调整征收率。
A.小规模纳税人;
B.一般纳税人不享受,至少目前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的情况下,会议并没有提到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怎么样、简易计税怎么样;
C.这里的纳税人不排除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这个地区按照“税务登记”的地址来,并不看您具体在哪儿上班、在哪儿经营。
国家扶持政策来了
一是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四是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