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结束,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综合所得,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1、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比如,有的纳税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这些扣除都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办理。
2、通过年度汇算,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就要退还给纳税人。
举例子,有的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总计并不需要交那么多,这时,平时已预缴税款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退还纳税人。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用清缴:
1、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4、非居民个人
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
1、自己办理
2、请任职单位办理
3、委托中介办理
1、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2、网页端
3、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