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到底能申请到多少钱呢?
3、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吗?
我们将其中最多人问的问题归纳了一下,今天来分享给小伙伴们~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种,生育保险是按照法律法规,在参保人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常,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社保里包含生育保险,所以,要记得按照规定购买社保哦!
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统称为产假工资。
而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讲,生育津贴并不等同于产假工资。
那么,如何申领呢?
1、个人
2、企业
(一) 若在广州市参保累计缴费满1年,则
1、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2、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
(二)若在广州市参保累计缴费不满1年,则
1、 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申请。
(三)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在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无法为参保人缴纳社保和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况下,参保人额外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生育津贴的证明资料等以个人名义申请。
必备资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
选择性材料:
(一)顺产: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二)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生育多胞胎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三)流产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结婚证(原件)
(四)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1)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各个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现广州市区大部分已由街道办承接此业务。
1、计发金额:生育津贴具体计发公式=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产假工资VS生育津贴
两者在发放时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①若生育津贴>企业支付的产假期间工资,则企业在收到生育津贴扣减产假期间工资后,剩余的生育津贴需发放到参保人手上。
②若生育津贴<企业支付的产假期间工资,则企业在收到生育津贴后,无需再作其他处理。
③参保人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支付有关费用。一般发放到企业公账。
1、怀孕到月起到申请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当月的期间,不能断保和换企业购买社保。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三孩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津贴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在文末留言提问哦!
10+广交会名片免费派送
第一步:关注本公众号
第二步:后台回复对应关键词,获得相应的采购商的下载链接。
关键词:食品、五金、服装、建材、 车、电子、 照明、日用品、箱包
其他的将在下一篇文章末尾分享!敬请期待哦!